发布时间:2019-11-05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的工作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规定和要求,制定了《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信息公开规范》《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范》《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章管理使用规范》、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股份合作公司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公章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经营管理行为。
二、重点内容
(一)《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信息公开规范》
该文件包含十三条内容,阐述了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信息公开的类型、渠道、途径、时限、职责分工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和公开目录。
(二)《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该文件包含九章共四十条,阐述了公司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监督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
(三)《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范》
该文件包含十九条内容,阐述了公司合同签订的形式、条款内容、履行的决策程序、合同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
(四)《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章管理使用规范》
该文件包含二十条内容,阐述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及范围、档案保管员职责、日常管理、保管期限、借阅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
(五)《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该文件包含二十四条内容,阐述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及范围、档案保管员职责、日常管理、保管期限、借阅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
(六)《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
该文件包含十九条内容以及决策流程图,阐述了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集体用地交易所得收入管理、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管理、重大资产处置及投资购建项目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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